高速公路机动车速度限制明文规定
来源:http://www.chewuwang.com — 时间: 2012-01-18 — 点击: 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,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,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。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,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,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。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,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;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,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,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。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,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。
机动车高速行驶6个禁止
(1)倒车、逆行、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;
(2)在匝道、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;
(3)骑、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;
(4)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;
(5)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;
(6)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;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。
金思维车务网(http://www.chewuwang.com )专业代办韩国驾照换中国驾照、日本驾照转中国驾照、外国驾照换北京驾照、台湾驾驶证转入北京、国外驾照转换国内驾照、国外驾照换北京、代补办行驶证、异地验车,全程陪同客户到车管所一起办理手续,绝无虚假,诚信合作,方便快捷。
- 上一篇:车辆年检办理手续及注意事项
- 下一篇:国外驾照换国内驾照重要性